关键时刻 党员干部要站得出来、冲得上去!

“你家有老人孩子,而且好几年都没陪家人过年了,你就下一批吧,我先上!”

“我已经从襄阳出发,正避开武汉从湖南绕道过来,明天就能到咸宁,可以安排我值班!”

……

大年三十晚,湖北省咸宁监狱三监区党支部微信群里很热闹。三监区支部书记施华正在筛选监内封闭值班的民警。

报名成功,意味着进入监内封闭执勤14天。消毒、量体温、打扫卫生、晒被褥等,都是选择封闭值班民警们接下来的工作任务。

记者了解到,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按照司法部的要求,根据湖北省委、省政府和省委政法委的工作部署,湖北省司法厅党委牢固树立“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意识,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当前头等大事来抓紧抓实,严防死守、盯紧看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系统平安稳定,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我是党员我先上

“初心使命不是说出来的,而是真刀真枪干出来的。关键时刻,党员干部要站得出来、冲得上去,迎难而上、勇挑重担……”

1月28日,湖北省司法厅机关抗击疫情党员先锋队向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发出倡议。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实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湖北省司法厅成立了以厅党委书记、厅长谭先振为指挥长的疫情防控指挥部,印发防控工作方案以及疫情防治期间平安稳定工作的通知,建立厅领导疫情防控包保联系督导制度,压紧压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精准指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防控重点,有效遏制疫情蔓延传播。

湖北省监狱局、省戒毒局、省社矫局、武汉警官职业学院以及各市州司法局均成立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形成疫情防控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系统上下“一盘棋”的工作架构。

在厅领导班子成员及各支部书记带头下,湖北省司法厅机关105名党员自愿组成“抗击疫情党员先锋队”,由厅指挥中心统一调配,赴应急值班和其他急需岗位开展工作。

按照工作部署,湖北省监狱系统1000多个基层党组织以支部为单位,网格化落实责任,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1.4万余名民警全员进入值班备勤模式,3300余名民警自农历大年三十进入监内,实行封闭式管理,执勤14天;全省戒毒系统17个收治场所全部调整值班执勤模式,采取连续14天封闭工作、分批轮换休息的方式,最大限度减少输入性感染风险。

武昌监狱指挥中心民警李襄南、王众两名党员先锋队队员原已回到了外地家乡,接到任务后,随即返程,主动承担起专职送服刑人员监外就医任务,成为战时冲锋在前的排头兵。

1月26日22时许,武昌监狱九监区一名服刑人员突发胃穿孔需紧急监外就医,李襄南、王众迅速就位,看押服刑人员前往医院就诊。为避免接触病毒后回监形成交叉感染,两人全程穿防护服,通宵值守。归队后,两人进行消毒、自我隔离,圆满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

“面对严峻疫情,我们义无反顾,在没有硝烟的战场,我们不畏艰险。我们坚决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坚守岗位,奋勇当先……”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宣传标语前,武汉市司法局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党委书记、所长陈萍带领48名民警庄严宣誓。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他们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

法律服务不打烊

因突然暴发的疫情,在外省工作的武汉籍人陈某遇到了“麻烦”。

陈某定居外省,在一家大型超市做库管。1月下旬,正在超市工作的陈某接到在外省所住社区的工作人员通知,要求他回家自行隔离。

“我已经至少半年没回过武汉,社区这样做合理吗?如果单位停发我工资怎么办?”心有疑虑,陈某通过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向湖北值班律师咨询。

“现在是疫情防控攻关期,个人应当响应国家和当地政策要求,但是,你在家隔离期间单位必须照常支付工资,如果因此被克扣工资,可以立即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值班律师回答。

针对疫情防控的特殊要求,湖北省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迅速制定应急措施,将热线值班人员从原来在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集中坐班模式转变为移动坐席模式。

通过技术手段,把人民群众在疫情期间打进湖北省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的来电,转到当天值班的客服和律师手机上接听。值班客服和律师不受特定空间和地点限制,打开手机即可为群众解答相关法律问题,以“云值班”的方式充分保障春节假期和疫情防控期间的热线服务。

“相比传统的电话热线,湖北法律服务网在线法律咨询解答优势更为明显。值班律师只需用手机登录服务后台,即可通过网络在线驻场提供服务,确保服务供给‘不打烊’。”湖北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说。

统计数据显示,自1月23日湖北省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转变为移动坐席模式以来,截至2月2日,热线电话累计接通量1950通,接通率为90.12%,满意度达到96.80%;36名律师先后提供在线法律咨询服务382人次。

记者了解到,湖北省公证协会还引导全省公证行业加强服务,发挥公证职能为参与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工作者、军人、政法干警、新闻工作者、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以及患病群众、被隔离人员及其家属等提供免费法律咨询。

针对因疫情影响而引起的保险理赔、继承等公证问题,湖北公证行业为需要办理相关公证的人员开通“绿色通道”,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优先受理、优先审核、优先出证”,并依规主动减免公证费用。

依法履职助决策

1月22日,一条“疫情期间人民群众取消出行计划免收各项退票费”的建议,刊登在农工党中央官网。

这条建议是由湖北今天(山南)律师事务所主任、宜昌市农工党党员、市政协委员王俊提出。

王俊认为,春运期间,人员大面积聚集和大范围流动可能对疫情防控带来巨大压力。

“在疫情防控期间,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不可抗力条款,对受疫情影响自动取消出行计划的群众免收各项交通退票费、违约金、定金等费用,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协助疫情防控。”王俊在建议中提出。

不久后,交通运输部、中国民航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决定,自1月24日0时起,凡此前已购买火车票、客车票、船票、机票的旅客,自愿改变行程需退票的,免收退票手续费。

记者了解到,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湖北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发挥政府法律顾问职能作用,积极配合属地做好疫区管控和疫情防控相关法律事务,及时对《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通告》《武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暂行办法》等疫情防控行政管制措施、决定命令进行合法性审查,当好决策参谋,确保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湖北省司法厅还对省内部分地方出现的村组自发堵塞道路封堵疫情的做法及时进行合法性研判,从源头上防范因行政行为引发社会风险。

利用湖北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湖北司法行政系统还全面加强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胡新桥 刘志月 何正鑫)

标签:
来源:法制日报
编辑:GY653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媒体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网页或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应及时向本网站提出书面权利通知或不实情况说明,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或不实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依法尽快联系相关文章源头核实,沟通删除相关内容或断开相关链接。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