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实施口罩诈骗 两名被告均获刑半年

两起“口罩诈骗案”两被告人获刑

庭审现场。平和法院供图

福建省平和县人民法院10日披露,该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两起借新冠肺炎疫情实施口罩诈骗的案件。两起案件的两名被告人被处相应刑罚。

2020年2月间,被告人林某元利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口罩需求量大的情况,通过在网络平台发布虚假信息,虚构出售口罩的事实,诱骗被害人“购买口罩”并支付“货款”的方式实施诈骗活动,先后诈骗6名被害人的钱款合计人民币5725元。2月18日,公安机关在平和县南胜镇抓获林某元。案发后,林某元退清全部赃款。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元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林某元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无独有偶,在另外一起案件中,被告人彭某凯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2月,被告人彭成凯利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口罩需求量大的情况,通过在“口罩微信群”发布虚假信息,虚构出售口罩的事实,诱骗被害人李某庆“购买口罩”,并骗取所谓的“货款”人民币4000元。3月13日,公安机关在广东省深圳市抓获彭某凯。案发后,被告人彭某凯全部退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元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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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GY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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