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拒不履行义务支付农民工工资 法院“硬核”制裁失信行为

近日,青海省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1名拒不履行义务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包工头依法采取司法拘留,“硬核”制裁失信行为,维护法律权威。

2018年11月,被告东某雇佣原告李某、包某等11名农民工到西宁市某镇修建游乐园,双方口头约定待工程完工后一次性付清劳务工资,工程完工后被告向11名农民工支付了部分工资,剩余工资未在承诺期前付清。经11名农民工多次催要未果后将东某起诉至互助县人民法院,后该案经法官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被告东某于2020年12月30日前支付11名农民工工资共11万元。

逾期后东某一直未履行,无奈之下11名农民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案件后,执行人员向东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文书,并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东某一直未履行。

经查询,被执行人东某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在后期的执行中,东某因酒驾被拘役2个月,该案件陷入困境。为使11名农民工的血汗钱早日拿到手,执行法官获悉东某即将刑满释放时,执行小组提前守候在看守所门口,将刑满释放的东某传唤至法院。执行法官耐心细致地给东某做思想工作,敦促其履行案件款未果,东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执行法官依法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标签: 农民工   工资   包工头   制裁  
来源:工人日报
编辑:GY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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