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区委学习宣传“十严禁”“四个不准” 换届纪律要求的公...
按照中央、市委有关部署,顺义区区镇两级领导班子换届工作正在逐步有序开展。为确保换届环境风清气正,保证换届工作顺利进行,中央、市委分别提出了“十严禁”和“四个不准”的纪律要求。现将“十严禁”和“四个不准”公告如下,请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认真学习、自觉遵守,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一、“十严禁”纪律要求
一是严禁结党营私
对拉帮结派、上下勾联、搞团团伙伙和小圈子的,以人划线、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的,一律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二是严禁拉票贿选
对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快递邮寄、电子红包、网上转账等方式赠送礼品礼金,以及打电话、发信息、当面拜访、委托他人出面等形式,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串联、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三是严禁买官卖官
对以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的,通过帮助他人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索取、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四是严禁跑官要官
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五是严禁个人说了算
对以个人决定代替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的,授意、暗示、指定提拔调整人选的,一律取消相关任用决定,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六是严禁说情打招呼
对为他人推荐提名、提拔调整疏通关系的,违规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和单位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作为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的情形记录在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七是严禁违规用人
对借换届之机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对相关人员依规依纪进行处理。
八是严禁跑风漏气
对泄露、扩散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信息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是严禁弄虚作假
对篡改、伪造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在换届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的,一律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十是严禁干扰换届
对境内外敌对势力搅扰破坏换届的,严加防范、坚决打击;对黑恶势力、家族势力、宗教势力干扰影响换届选举的,违规接受境外机构、组织、个人提供资助或者培训的,以威胁、欺骗、利诱等手段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造谣诽谤、诬告陷害或者打击报复他人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四个不准”纪律要求
不准跑官要官,不准找关系打招呼,不准跑风漏气,不准不服从组织决定。
三、举报途径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换届工作进行监督,如发现有违反“十严禁”“四个不准”等换届纪律的行为,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反映。
举报电话:
1.组织部门举报电话12380
2.纪检部门信访电话12388
举报网址:
1.组织部门举报网站:www.bj12380.gov.cn
2.纪检部门举报网站:jwjcw.bjshy.gov.cn
举报通信地址:
1.北京市顺义区复兴东街1号行政中心,顺义区委组织部
2.北京市顺义区复兴东街1号行政中心,顺义区纪委区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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