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停发零花钱就去偷……普陀警方侦破一系列盗窃电动自行车...

新民晚报讯 (通讯员 宋严 记者 江跃中)被妻子停发零花钱,一中年男子为了喝酒,竟对停在路边的电动自行车频频下手……近日,普陀警方经缜密侦查,成功侦破一系列盗窃电动自行车案件,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图说:犯罪嫌疑人盗窃得手后推走他人电动自行车公共视频截图。普陀公安分局供图

9月19日上午,市民倪先生来到普陀公安分局宜川新村派出所报案:他停在宜川路某饭店门口的电动自行车被盗。民警立即开展相关调查。通过现场走访,结合公共视频,民警发现男子李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并一路循线追踪,逐步掌握了李某的活动范围。正当办案民警准备实施抓捕时,9月24日上午,宜川新村派出所又接到市民刘先生的报警,他停在宜川路某小区门口的电动自行车也被盗了。巧合的是,经民警调查,盗窃嫌疑人也是李某。当日10时许,民警在宜川路某小区内抓了嫌疑男子李某。

到案后,犯罪嫌疑人李某如实向民警供述了自己多次盗窃他人电动自行车的犯罪事实。原来,李某有一份收入不低的工作,但每个月的工资都交给妻子保管,再由妻子发给自己零花钱。近日,李某因生活琐事与妻子产生了矛盾,妻子一不开心便停发了他的零花钱。9月18日凌晨3时许,李某酒后途径宜川路某饭店门口,恰巧发现一辆停在饭店门口的电动车未上锁,突然想到被妻子停发零用钱后,连喝酒钱都不够了,贼心突起,趁月黑风高,将车直接推走。第二天,李某在调换车锁后,以600元的价格卖给了他人。9月23日下午,李某又于酒后将刘先生停在宜川路某小区门口的电动自行车盗走,并将车辆藏匿在延长西路泾惠路附近。

图说:犯罪嫌疑人盗窃得手后推走他人电动自行车公共视频截图。普陀公安分局供图

除了民警接报的两起案件,经民警审讯,李某还主动交代了另外两起未被警方发现的盗窃电动自行车案件。李某将其中一辆电动自行车藏匿在宜川路某小区边门附近,另一辆则被其以450元的价格卖给他人。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普陀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广大市民应尽量将非机动车停放在停车场或有人看管的地方,并及时对车辆上锁。切勿因贪图一时方便,将车辆随意停放,从而给不法分子以可趁之机。一旦发现财物被盗,请立即报警。

标签: 妻子   停发   零花钱   就去  
来源:新民晚报
编辑:GY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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