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委(市精细化办)牵头开展“群租”治理专项行动
今年9月,市住建委(市精细化办)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本市住宅小区“群租”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明确自9月至11月在全市开展为期三个月“群租”治理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在结合近年来市民投诉,全面排摸“群租”问题点位基础上,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由街镇牵头,开展联合整治,加大现场处置力度,实现11月底全市已发现“群租”问题点位的清零目标。
专项行动结束后,在总结经验做法,梳理治理路径和关键节点,厘清各责任主体职责和管理要求基础上,出台加强本市住宅小区“群租”治理实施意见,将“群租”新增或返潮纳入长效常态管理机制。一是落实物业企业、房产中介“群租”首报责任制,通过行业自律、信用记分、行政处罚、取消达标补贴、退出市场等措施,强化物业企业小区出入管理、装修监督、动态巡查等职责,严格中介机构不得参与“群租”或为群租提供房源、客户,切断“群租”交易链条。二是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将“群租”治理成效作为城市管理精细化和平安建设的重要指标,纳入市对区绩效考核评估范畴;按照投诉量、返潮率等指标,对街镇、小区实施分色分级指导、监管,对出现“群租”舆情或重大安全事故区域实施提级管理,有针对性的开展通报、督察或问责。三是建立防返潮机制,将“群租”整治后回访纳入治理闭环,建立定期回访排查制度;简化处罚流程,对返潮的执法部门可直接实施现场处置和行政处罚;加强对违规业主和二房东的监管、告诫力度,推行出租人黑名单制度。四是疏堵结合,多渠道加大低租金租赁住房供给力度。积极推动市、区、街镇和市场主体多元联手,加大租赁住房特别是宿舍型租赁住房建设供应力度,满足基础服务人群“一张床”需求;对于“群租”现象较为严重的街镇,要把筹措低租金的适宜床位与“群租”治理工作相挂钩,进一步夯实指标任务。
建设“群租”治理应用场景,实现治理数字化。打通物业上报、属地排查、市民投诉、智能发现、信访舆情等“群租”发现渠道,依托网格化平台,建设“群租”综合治理应用场景。实现全市“群租”线索一屏展示,自动分色分级排查重点区域,主动监控已整治房屋投诉情况,智能预警“群租”返潮,跟踪管理主体履职行为和管理区域“群租”线索,自动研判责任落实情况等,推动形成线上监管与线下治理相结合的长效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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