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江口垂钓有何规定?
近日,市农业农村委发布《关于加强和规范我市长江口禁捕管理区垂钓管理的通告》(2022年2月1日起实施),请广大钓友收好这一份“守护长江”的规定。
2022年2月1日开始,长江口禁止垂钓的区域为:(1)上海市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2)长江刀鲚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核心区。具体位置见下图:
特别提醒
在非禁钓区域,也要注意垂钓行为,一定要规范、文明开展垂钓活动并服从属地行政管理部门相关管理要求,仅限“一人一杆、一线一钩”,如有下列垂钓行为将被视为生产性捕捞:
(一)采用串钩、爆炸钩,以及“一人多杆、多线多钩、长线多钩、单线多钩”等严重破坏水生生物资源钓具、钓法进行垂钓;
(二)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饵料、窝料和添加剂及鱼虾类活体水生生物饵料;
(三)使用任何形式的可视性探鱼辅助渔具垂钓或锚鱼;
(四)使用船、艇、排筏、浮台等水上漂浮物进行垂钓;
(五)买卖交易垂钓渔获物。
长江口实行禁捕,一旦有上述被定性为生产性捕捞的垂钓行为,将视情节承担行政违法责任和刑事责任。
另外,如有钓友误钓水生野生保护动物的,请立即报告属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开展收容救护工作。
(来源:上海三农)
关键词: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媒体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网页或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应及时向本网站提出书面权利通知或不实情况说明,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或不实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依法尽快联系相关文章源头核实,沟通删除相关内容或断开相关链接。
综合排行榜
-
2021-10-27 11:18
-
2019-12-13 14:01
-
2019-12-13 13:09
-
2020-02-05 23:40
-
2020-02-05 23:51
综合热门推荐
-
2021-10-27 11:18
-
2019-12-13 14:01
-
2019-12-13 13:09
-
2020-02-05 23:40
-
2020-02-05 2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