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书福建议:推动换电车型车电分离认证,加快换电模式标准化
2022年全国两会召开前夕,全国人大代表、吉利控股集团董事长李书福提交了《关于加大电动汽车换电体系建设的建议》及《关于推广应用甲醇汽车助力交通领域碳中和的建议》两项建议。
在《关于加大电动汽车换电体系建设的建议》中,李书福表示,换电模式尚有一些配套政策措施亟待突破,需要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企业多方合作,共同推进。
他指出,车电分离的换电模式,与传统的充电桩补电模式相比,具备高效补能和降成本两大优势。
其中,在高效补能方面,乘用车换电仅需1-5分钟左右,与传统充电桩相比具有绝对优势;在成本方面,电动车初始购车成本中,
动力电池占比40%左右,“车电一体”的充电模式使整车成本被大幅抬高,车电分离模式下,电动车购置价最高可下降一半。特别是在重卡和出租车、网约车领域推广,可以提升运营效率,经济效益更加明显。此外,电池材料也可纳入循环经济中,进一步提升环保效率。
然而,换电模式在车电分离的整个生命周期环节和生态建设中,尚有一些配套政策措施亟待突破。
首先,在换电站建设管理相关环节,换电站作为重资产投资,土地多为租赁性质,可选择土地很少,
土地审批存在诸多限制。同时,受限于跨品牌、多车型、换电平台和装置技术、换电电池包通信协议、电连接器技术等的通用性,
一座换电站只能服务于单一车辆品牌甚至单一车型,从而导致日益增加的建站需求和土地、电力资源有限的矛盾进一步凸显。
其次,在国家标准方面,除了2020年5月国家标准委与工信部发布的《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电动客车安全要求》和《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等三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之外,其他大多是前些年发布的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在新技术、新形势快速发展的今天,都亟待修订完善并形成强制性国家标准。
以目前的汽车公告模式为例,均是以整车(含电池)为整体上公告。然而,在车电分离模式下,一个换电车型会匹配多种电池,一块电池也会匹配多个车型。
如果三款车可以对应三款电池(接口统一、可以互换),那么这三款车则需要上九次公告,有新电池开发出来,还需要重新上公告。同时,随着电池技术的快速发展,电池电量会不断提升,已经上过公告的车型都需要根据新电池重新上公告。如果准备开发一款新车型,则需要将所有可以匹配的电池全部上一遍公告。
此外,各电池厂商研发方向和进度各不相同,动力电池产品的能量密度、电池结构、尺寸规格等方面无法做到统一,导致换电模式难以形成规模效应。
换电电池标准化程度低也制约着多个品牌车型共享同一个换电站,延缓了换电站发展进程。换电模式的适配问题,需要车企和电池企业共同推进,若无标准的推进,各车企品牌仍将使用不同的换电接口,无法完成适配。
李书福认为,换电模式可持续发展,需要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企业多方合作,共同推进。他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 加快明确换电站建设、高低压箱变、土地及建设审批的相关规定,将其纳入国家市场管理规范体系内。建议政府开放公共停车场的资源准入与支持,有效合理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优化换电项目高压新装(增容)审批流程,落实压缩报装时限要求,放开一址多户,加快建设周期。
2. 进一步完善换电车型相关政策法规,对换电车型公告法规进行优化,建立换电车型专属的公告认证体系,形成车电分离下的车与电池的分开认证。同时,进一步完善国家关于新能源车的溯源系统,针对车电分离模式做适应性(如车电分离保险)的优化。
3. 加速推动换电模式标准化、通用化。推动换电接口软硬件协议的标准化,预设2-3种技术先进的接口形式制定推荐性标准;对换电站的机构、形式、兼容性进行规范化约束,使技术先进的换电站获得优先推荐;推进换电电池包的标准化制定,使换电电池包真正能够在不同车企、不同换电站、不同用户之间互通互换。
在《关于推广应用甲醇汽车助力交通领域碳中和的建议》中,李书福提出,甲醇已经成为全球业界公认的一种新型清洁绿色能源,建议将甲醇汽车纳入新能源汽车发展体系和管理范畴,给予甲醇汽车与新能源汽车同样的政策支持。
李书福表示,甲醇作为低碳、含氧燃料,具有燃烧高效、排放清洁、可再生绿色属性等特点,且常温常压下为液态,储、运、用较其他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更安全便捷。
同时,甲醇生产来源广泛、经济体量巨大、全产业链可持续发展。因此,甲醇已经成为全球业界公认的一种新型清洁绿色能源,是构建未来绿色能源的重要选择。
此外,立足国情来看,甲醇汽车能效高、生产端节能减排潜力巨大,已成为很多国家实现交通运输领域碳中和的重要选择;发展甲醇汽车可保障我国能源安全,尤其是交通领域液体能源安全;甲醇是唯一可以继承先进内燃机技术的新能源,发展甲醇汽车可延续我国内燃机这一主导动力的生命力。
因此,李书福建议在我国全面推广应用甲醇汽车,
将甲醇汽车纳入新能源汽车发展体系和管理范畴,给予甲醇汽车与新能源汽车同样的政策支持,带动更多的企业投入甲醇汽车的研发,加快实现交通领域碳中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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