鞠婧祎肖像维权案胜诉 被告需道歉并赔偿两万元

天眼查App显示,近日,鞠婧祎与深圳市翔森服装有限公司相关肖像权纠纷法律文书公开。文书显示,被告翔森公司经营的商品标注“鞠婧祎同款”,并擅用原告鞠婧祎的照片及姓名。

法院审理认为,翔森公司擅自在其网店大量使用原告照片,明显具有营利目的和商业使用性质,该行为侵犯了原告肖像权。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道歉并赔偿损失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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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凤凰娱乐
编辑:GY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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