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疫情影响3-4月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

东方网记者柏可林4月8日报道:据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和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人员,2022年3月至4月期间不能正常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经认定后不作逾期处理,即不计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另外,根据2022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的计划安排,2022年4月提取还贷的提取日期为4月19日。本次提取还贷的对象为:2022年4月13日(包括13日)17点以前受理的采用逐月提取还贷方式(月冲)和一次性提取还贷方式(年冲,4月批次)的借款户,扣款金额截止到借款人4月14日公积金账户的余额。

同时,为减少疫情对借款人的影响,市公积金中心将对4月14日至5月13日17点期间申请一次性提取还贷方式的借款人,在5月增加安排一次年冲。市公积金中心将妥善处理受疫情影响的业务,保障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

同时,为了使通过委托扣款的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有充分的时间办理缴存业务,2022年4月指定扣款日由11日(原10日为星期日顺延至11日)调整为13日(若13日扣款不成功的,20日再次进行扣款),请这部分单位在13日前可通过上海“一网通办”平台、上海住房公积金网、“上海公积金”APP等线上渠道完成人员变更,并确保约定扣款的银行账户内有足够余额完成汇缴。

关键词: 公积金管理

来源:东方网
编辑:GY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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