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C独家 | 女子发朋友圈羡慕按时发工资被开除 官方:已处理,但该公司不太配合
随手发条朋友圈就丢了工作?这样匪夷所思的事情,就发生在河南省商丘市睢县的张某身上。4月21日,网友张某在社交平台发文爆料,称自己发了一条朋友圈,写到“羡慕人家工资按时发放”而被单位开除,同事评论“我也羡慕”竟被一起开除。
4月22日上午,封面新闻记者相继联系了张某所属的公司康宁医养中心以及负责办理此案件的睢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监察大队表示已经接到张某和朋友“因发朋友圈被开除”的投诉,需要康宁医养中心的负责人来接受调查,才能要求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
据张某发布的图片表示,其所在公司为康宁医养中心,该公司出具的开除通报内容为“两名医务工作人员私自在朋友圈乱发,对公司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工资结清,予以开除”。张某表示,自己在20日上午9点发了朋友圈以后,在当天下午就被开除了。随后,该事件在网络中引起轩然大波,22日,话题#女子发朋友圈羡慕工资按时发被开除#登上了热搜首位。
据了解康宁医养中心位于河南商丘睢县,4月22日上午,记者致电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接线的工作人员表示,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已经对此事做出了反应,并且在21日的下午,完成了对张某及其同事的询问调查笔录采集。“但是公司那边的人有点不配合,我们于当天下午4点做出了一个法律文书,对该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要求对方提供相应的材料。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法律法规来办理这个案件。”
随后,负责办理此案件的睢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队长接受采访时表示,两位投诉人是在21日下午来到单位投诉“因发朋友圈被开除”的事情,在被开除时,公司已将两人的工资结清。“到底是不是该公司所有的员工都长期拖欠工资,目前只是收到了两位投诉人所反应情况。具体的情况要康宁医养中心的负责人来接受调查,我们没有办法落实。”
同时,该队长也证实,该公司的态度确实不是很好。“目前,我们要求对方在5天之内提供相关材料。如果投诉人反应的情况属实,我们要求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
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小明律师向记者表示:如果康宁医养中心的两名员工所述属实,也就是他们因为发布朋友圈实名羡慕别的单位按时发工资而被除名,如果该中心存在没有及时发放工资,同时其单位内部规章制度也未明确这种吐槽或羡慕是违反单位纪律的,那么该中心的作法已经违法,两名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劳动监察部门调查核实后可以责令该中心改正并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此外,两名员工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所谓“开除”因违法而无效,同时要求该中心按照法律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商丘网”曾报道,康宁医养中心总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投资2.5亿元,是由睢县中医院出资兴建的集医疗、养生、养老、康复、保健、休闲娱乐等为一体的项目,设有内科老年病区、针灸科、男性病科、健康管理中心等多个科室,拥有专业的医疗团队。
该康养中心的位置就在睢县中医院北侧,距离医院仅有不到百米的距离,高大气派的楼上挂着“康宁医养中心”、“康宁医养中心”两块巨大的广告牌。前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也曾经提到过,良好的医疗服务是医养中心的特色,也是吸引大多数老人前来居住的最重要条件。
据记者查阅相关报道了解到,2021年1月16日,有一条#睢县中医院职工讨薪#的微博引起了不少人注意,直指睢县中医院欠薪。同年3月,更有消息传出,睢县中医院大规模开除员工,一次性裁员645名。不仅如此,根据一份《告全体同事书》显示,睢县中医院自2019年5月开始停发医生护士的绩效、奖金;拖欠基本工资4个月;部分职工的养老、住房公积金长达8年未发放。
此外,睢县中医院还被曝拖欠房租8个多月,其欠租的正好就是康宁医养中心。商丘市委督查二室曾经回复称,睢县中医院康宁医养中心为29层,不符合医养结合项目不超过10层的要求,不能通过消防验收。又加上装修时投入大量资金,目前医院运转困难,拖欠房租的问题已经移交睢县人民法院。
在此次“爆雷”之后, 睢县康宁医养保健服务有限公司在2021年6月15日进行了市场主体类型变更,由于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公司变更成为了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睢县中医院从投资人中撤出。
不过,根据企业查询网站显示,睢县康宁医养保健服务有限公司的注册地仍旧显示在睢县世纪大道与泰山路交叉口睢县中医院门诊六楼,而与该公司有关的各种法律纠纷,仍有部分是与睢县中医院联系在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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