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出台行政事业单位房租减免政策,如何认定,如何申报,看这篇
为坚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上海市政府研究制定了《全力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各区政府也陆续制定出台为企业减负、共抗疫情的政策措施,为更好地服务企业,我们集中推出“同心守‘沪’”系列推文。
日前,长宁区出台了《关于做好2022年长宁区行政事业单位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相关工作的通知》。如何认定房租减免实施主体?哪些房屋纳入减免范围?如何认定减免适用对象?如何申报?......来看这篇↓
为方便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疫情期间申报办理,长宁在全市率先上线行政事业单位房屋房租减免“好办”系统,申请人足不出户即可享受减免政策。
操作指南
1.电脑端登录 “上海一网通办”
官方网站
(https://zwdt.sh.gov.cn/govPortals/index.do)
2.右上角选择长宁区进入长宁专区,点击“好办服务”,选择“行政事业单位房租减免申请”
3.两种登录方式
①法人一证通登录
②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录:法定代表人也可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如未申请,可按照附件2中步骤申请
4.阅读办理须知
5.办理条件判定
6.情形引导
7.材料预审:根据材料列表上传材料,如有疑问可查看侧边审查要点
8.智能填表,生成表单并完成签章
9.申报完成:办件提交成功后,可在“我的办件”中查询办件记录及进度
申报系统咨询电话:
张老师 15757390885
政策口径咨询电话:
杨老师 22051382
姜老师 22050537
附件1.《关于做好2022年长宁区行政事业单位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相关工作的通知》(长财〔2022〕11号).pdf
附件2.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申请及使用指南(电脑端打开http://yct.sh.gov.cn/portal_yct/webportal/noticeSyzn查看)
关键词: 如何认定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媒体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网页或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应及时向本网站提出书面权利通知或不实情况说明,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或不实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依法尽快联系相关文章源头核实,沟通删除相关内容或断开相关链接。
综合排行榜
-
2021-10-27 11:18
-
2019-12-13 14:01
-
2019-12-13 13:09
-
2020-02-05 23:40
-
2020-02-05 23:51
综合热门推荐
-
2021-10-27 11:18
-
2019-12-13 14:01
-
2019-12-13 13:09
-
2020-02-05 23:40
-
2020-02-05 2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