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毕业求职遭猥亵精神受创,检察机关发放司法救助金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女大学生毕业求职遭猥亵精神受严重创伤,家庭生活困难加剧,检察机关联合妇联开展协助救助。

3月8日,最高检与全国妇联联合印发首批加强司法救助协作典型案例。澎湃新闻注意到,《山东赵某蕾国家司法救助案》入选典型案例。

案情显示,被救助人赵某蕾,女,2000年12月出生,系陈某启强制猥亵案被害人。2020年7月,赵某蕾大学毕业后,到陈某启的工作室求职。面试期间,陈某启趁机对赵某蕾进行猥亵。

后查明,陈某启还以同样手段对前来应聘的陆某某实施猥亵。2021年3月,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以陈某启犯强制猥亵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被害人陆某某不服法院判决,向兰山区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最高检介绍,兰山区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在办理陆某某刑事申诉案过程中,发现原案另一被害人赵某蕾家庭生活困难,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开通“绿色通道”,加快案件办理进度。经入户走访等调查工作,查明了相关事实。

检察机关查明,赵某蕾一家共有5人,赵某蕾系家中唯一劳动者,父亲系伤残退役军人,退役后患有精神分裂症,无劳动能力,母亲患有癌症,长期住院治疗,医疗费用巨大,弟弟、妹妹年纪尚小,正在某学校上学;案发后赵某蕾精神受到严重刺激,无法正常工作,家庭生活十分困难。

兰山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赵某蕾在求职就业中受到犯罪侵害,加剧家庭生活困难,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决定向其发放司法救助金。针对赵某蕾精神遭受严重创伤、沟通和表达能力均受较大影响、无法正常工作等现实情况,兰山区人民检察院与区妇联成立关怀小组,对赵某蕾提供长期心理辅导,引导其逐步走出心理阴影,在某公司实现就业,月收入3000余元。

此外,区妇联还将赵某蕾母亲纳入女性安康工程,为其申请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金、大病医疗补助4000元;协调区民政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落实赵某蕾父亲退役军人伤残补助金每年1万元;当地村委会、包村干部开展“邻里互助”活动,将赵某蕾一家列为重点帮扶对象,进一步跟踪落实低保兜底、残疾人补助、医疗保障等政策。

最高检阐述本案典型意义时表示,本案系检察机关结合刑事申诉案件办理加强与妇联组织的司法救助协作,切实维护求职过程中被侵害女大学生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本案中,兰山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刑事申诉案件过程中发现司法救助线索,快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及时发放司法救助金,缓解被救助人家庭困难,并加强与妇联组织的救助协作,建立健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积极协调落实综合帮扶措施,有效解决被救助人家庭的长远生活保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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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澎湃新闻
编辑:GY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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