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不见面办理”2.0版本上线,有这些优化→
市公安局介绍,我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想要在居住地享受公共服务政策,都需要办理人户分离居住登记。日前,为进一步深化人口管理便民服务措施,打造更有温度的公安政务服务,市公安局人口办会同市大数据中心对我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登记“不见面办理”进行了迭代升级,打造了“服务对象更加广泛、材料提交自动调取、回执领取快速便捷”的2.0版。一起了解下↓
一、优化点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线上服务受众扩大
01
变化
3月1日前,仅限18周岁以上、居住在本人自购或租赁房屋内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
3月1日起,新增“未成年人”办理情形,18周岁以下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由其监护人进行线上“代办”。
办理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注销业务均可。
02
所需材料
受理
点击图片放大查看
注销
点击图片放大查看
(二)回执纳入电子证照
此前,人户分离居住登记办理成功后,市民可选择“自取”或“快递”领取纸质回执。选择自取的,市民在接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电话后,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前往窗口领取;选择邮政快递的,按15元每笔的收费标准付费领取(仅限市内到付)。
服务升级后,新办理人户分离居住登记的市民,可在“随申办”主页“亮证”模块中增加、查看、展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
二、线上办理渠道
可通过“随申办”APP、“随申办”微信小程序、“随申办”支付宝小程序中搜索“人户分离居住登记”,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进入业务聚合页,市民可在聚合页内选择办理服务事项(居住登记受理或注销)。
★小提示:不符合“不见面办理”情形的市民,可携带《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登记办法》规定的相关材料前往本市任意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窗口办理,符合办理条件的,当场办结。
关键词: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媒体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网页或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应及时向本网站提出书面权利通知或不实情况说明,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或不实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依法尽快联系相关文章源头核实,沟通删除相关内容或断开相关链接。
综合排行榜
-
2023-03-23 15:36
-
2019-12-13 14:01
-
2019-12-13 13:09
-
2020-02-05 23:40
-
2020-02-05 23:51
综合热门推荐
-
2023-03-23 15:36
-
2019-12-13 14:01
-
2019-12-13 13:09
-
2020-02-05 23:40
-
2020-02-05 2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