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三调”显示林地面积大幅减少,省林长办发通知提多条整改要求
视觉中国 图
据吉林省政府网站3月20日消息,吉林省辽源市东丰县林长办公室近期转发吉林省林长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保护工作的通知》称,2021年,根据国家林草局的统一安排部署,吉林省启动了林草湿数据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数据对接融合工作,因“三调”在地类划分标准、调查方法等方面与林草调查不同,融合后林地范围、边界发生了变化,林地面积大幅度减少。
(资料图片)
吉林省林长办公室2月22日在通知中表示,严格规范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有效遏制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发生,强化落实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责任,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尤为重要。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吉林省林长办公室就有关问题提出了多条整改要求。
全面停止林粮间作,恢复林地原貌
吉林省林长办公室在通知中表示,在“三调”和国土年度变更调查中,间作农作物的林地被调查为旱地等非林地类,是林地面积减少的重要原因,严重影响了采伐、更新、林政执法及生态补偿资金发放等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工作。
各级林草主管部门及重点国有林区森工企业要充分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采取积极果断措施,立即停止林粮间作,恢复林地原貌。要组建专班,摸清底数,制定方案,建立台账,确保在春耕前全面清理到位。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拖延、妨碍林间禁种工作。对拒绝、阻碍及恶意破坏林间禁种工作行为,要建议司法介入,涉黑涉恶的按照程序移交。对林间禁种工作开展不力、监管不到位的地方和单位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严格执行造林技术规程,严禁更新造林擅自改变原林种
吉林省林长办公室表示,造林绿化工作对于吉林省加快生态建设、改善生态环境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总体状况比较好。但也出现了造林初植密度直接设计为最终保留密度,超设计初植密度栽种苗木后肆意采挖牟利,甚至采取宽行大垄造林为种植农作物预留空间等严重问题,造成多年造林不见林、变相改变林地用途的既定事实,后果非常严重。
各级林草主管部门及重点国有林区森工企业要加大造林作业设计审核、检查力度,积极开展造林地排查和跟踪管理,对不按科学进行造林设计或不按科学设计组织施工的即时开展整改,并严格落实造林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法追究相关单位、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确需采挖苗木的,须按有关规定要求,履行相关报批程序后,方可实施。
此外,按照“三调”技术规程规定,“三调”和国土年度变更调查已经将林地种植的苹果、桃、榛子等经济作物调查为非林地果园等,并且不在森林面积和森林覆盖率统计计算范围。因此,各地、各单位在林地皆伐、更新皆伐、皆伐改造后更新造林中,要因地制宜,科学确定造林树种,并且要严格保证原林种不改变,切实将更新造林作为提升森林质量、提高森林覆盖率的重要措施。如确需调整林种结构,须县级人民政府在确保完成林地保有量和森林覆盖率目标的前提下,按相关规定做出调整批复,并报省林草局备案。未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更新造林中改变原林种。
严禁更新造林前种植农作物,坚决遏制采伐迹地不更新行为
吉林省林长办公室指出,多年来,吉林省个别地方存在当年采伐、次年造林,更新造林前种植一茬农作物的情况,表面上虽不违背《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采伐后的当年或者次年内必须完成更新造林任务”的规定,实则改变了林地用途,在自然资源部门开展的国土调查和年度变更中,种植农作物的采伐迹地被调查为耕地,受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和耕地年度“进出平衡”等政策影响,无法按期开展造林更新,进而引发一系列问题。从即日起,全面禁止采伐迹地更新造林前种植任何农作物,采伐后的第一个造林季节,必须按时完成更新造林,避免林地流失。逾期未完成更新造林的,将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处理。
此外,采伐迹地长期不更新种植农作物属于非法占用林地、破坏森林资源行为,也是林地流失的重要原因。各级林草主管部门及重点国有林区森工企业要加强排查整顿,建立采伐未更新台账,制定年度造林更新计划,责令采伐单位或个人限期完成造林更新工作,并要对造林密度、造林树种等全程跟踪检查验收,确保按期按要求完成更新造林工作,紧盯后期管理,确保如期成林。
严禁退耕还林复耕复垦,加大补植补造和成林验收力度
吉林省林长办公室在通知中称,实施退耕还林后,受利益驱使和对国土调查后林地划分依据的误解,一些地区出现了复耕复垦等违法行为,严重影响了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成效。
各地、各单位要坚决制止违规间作、毁林造田等破坏林地行为,对退耕还林复耕复垦问题进行彻底清查。现地成活率(保存率)不够的,抓紧补植补造;违规复耕复垦的,要坚决制止并依法进行处罚;对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责令限期整改,坚决杜绝退耕还林林地复耕复垦现象。
此外,未成林造林地是重要的森林后备资源,对林业未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成活率(保存率)不达标或因对成林晋级工作不重视,导致一部分未成林造林地达到成林年限没有晋级有林地,甚至因管护不力流失为非林地或被国土调查为耕地、草地等非林地类,直接影响了森林面积增长。各地各单位要全面排查,对苗木成活率和保存率不合格的地块,抓紧利用今春造林时机,开展补植补造,并要严格落实各项管护措施和成林验收制度,确保未成林造林地按期成林。对达到成林年限的,抓紧开展新成林验收,及时纳入有林地管理。
全面打击非法开垦林地,减少建设项目临时使用林地
吉林省林长办公室指出,作为林业大省,吉林受地理和气候影响,森林培育周期长、相对效益低,一些地方仍然存在滥占林地、毁林开垦等违法犯罪行为,个别地方还比较严重,导致林地流失较大。
通知要求坚决制止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行为,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凡在林地范围内进行的开垦活动,必须立即停止;对过去毁林开垦的,要认真彻底清理,限期全部保质保量退耕还林,并对当事人和责任人作出相应处理。
此外,吉林一些地方仍然存在未经批准随意临时使用林地、期满不办延期手续继续使用林地、使用结束后不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等违规使用林地现象。对此,各级林草主管部门及重点国有林区森工企业要严格审批、强化监督,尽可能减少建设项目临时使用林地,将林地和森林植被破坏降到最低。
吉林省林长办公室表示,吉林省已将森林资源保护成效纳入林长制目标考核体系,林地保有量和森林覆盖率已经成为约束性指标。各级林草主管部门及重点国有林区森工企业加大林业执法打击力度。对于管理不力或敷衍塞责的地方和单位,将在林木采伐、林地占用等方面进行调控,以确保当地森林资源消耗水平处于正常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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