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地产获广州地铁就供股提供“不可撤回承诺”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5月15日,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越秀地产”)发布有关广州地铁就供股提供的不可撤回承诺自愿性公告。
根据公告,越秀地产于5月14日接获广州地铁投融资(香港)有限公司(简称“广州地铁认购方”,为广州地铁全资子公司)就供股提供的不可撤回承诺。在公告日期内,广州地铁实益拥有约6.16亿股股份,相当于越秀股份已发行股份总数约19.9%。
公告显示,广州地铁认购方不可撤回地向越秀股份作出承诺:其不会并将促使其代名人不会在“广州地铁不可撤回承诺日期起至5月29日下午4时(即最后终止时间)止”期间,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任何现有广州地铁股份,或就任何现有广州地铁股份设立任何权利、权益、优先权或任何其他产权负担;待广州地铁向合资格股东寄发章程文件后,其将促使其代名人在最后接纳日期下午4时正或之前,按照章程文件的条款全部承购其根据供股就现有广州地铁股份而向其暂定配发的供股股份,以及向公司或过户登记处交付有关广州地铁配额股份的暂定配额通知书(并无分拆或放弃),连同就配发予其的有关广州地铁配额股份应付的全额汇款。
据悉,越秀地产的股权由广州地铁通过其全资附属公司间接持有。此前的4月20日,越秀地产发布公告称,建议按于供股记录日期每持有100股股份可获发30股供股股份的基准,以9.00港元的认购价进行9.29亿股供股股份的供股,以筹集约83.6亿港元(扣除开支前),或约82.99亿港元(扣除开支后)。
关键词: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媒体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网页或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应及时向本网站提出书面权利通知或不实情况说明,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或不实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依法尽快联系相关文章源头核实,沟通删除相关内容或断开相关链接。
综合排行榜
-
2023-05-15 18:01
-
2019-12-13 14:01
-
2019-12-13 13:09
-
2020-02-05 23:40
-
2020-02-05 23:51
综合热门推荐
-
2023-05-15 18:01
-
2019-12-13 14:01
-
2019-12-13 13:09
-
2020-02-05 23:40
-
2020-02-05 2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