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财产担保公司怎么收费的

一、

保全财产担保公司怎么收费的

保全财产担保公司收费标准如下:


(资料图片)

1.诉前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2.诉讼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5%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3.执行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办理了诉前财产担保或诉讼财产担保的同一标的不再收取执行财产担保费)。

4.担保优惠,对于弱势群体申请的诉讼保全,经人民法院认可(主要是司法求助案件和人身赔偿案件)由担保公司为申请人提供无偿担保;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的其他民商事案件经人民法院审查,可给予20-40%的优惠。

二、

法院对保全财产需要什么材料

法院对保全财产需要如下材料:

1.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申请保全的财物、金额及证据、事实与理由等内容。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证据保全必须详细列明申请保全的证据情况。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

3.财产保全担保书及担保财产的权利凭证原件。

4.申请保全财产的具体线索。

5.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纠纷的证明材料和其他相关的证据材料。

三、

财产保全可以多久执行

找法网提醒,财产保全最长需要5天的时间执行保全。但绝大多数都会在保全材料齐全后立即保全,真正5天才保全的极少,因为法院担心被保全的财产会被转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人民法院接受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作出裁定;需要提供担保的,应当在提供担保后五日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在五日内开始执行。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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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务网
编辑:GY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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