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州法院推进“无诉讼乡村”建设 世界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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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讯 记者张驰 通讯员丛丽 近日,记者从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获悉,2020年该院针对蓟州区人口居住分散、基层治理任务繁重等区域特点,开展“无诉讼乡村”创建工作,并选取孙各庄满族乡为试点,将马伸桥人民法庭确定为该院试点创建“无诉讼乡村”的主阵地。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至2022年,孙各庄满族乡成讼案件分别为93件、84件、48件、17件,2022年较2019年案件下降81.72%,基层社会治理效果显著提升。

据介绍,蓟州区法院通过搭建“诉讼服务站”“联合调解室”两级平台,创建“乡村干部纠纷调解员”“职能部门专业指导员”“人民法庭法律指导员”三支队伍,建立“吹哨报到”“纠纷排查”“纠纷三层过滤”“纠纷委托调解”四项机制,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做到大事不出乡、小事不出村。

与此同时,马伸桥人民法庭与相关单位签署《“无诉讼乡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协调配合;包乡法官、司法所工作人员等通过法治宣讲、现场指导等方式,提升村民自治意识和能力,引导群众树立正确诉讼观。

创建工作开展以来,蓟州区法院共化解孙各庄满族乡诉前纠纷470余件,进入诉讼案件调撤率65.57%。目前,该院已在蓟州区27个乡镇(街道)推广相关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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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治日报
编辑:GY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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