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马鞍山市质检所开展电动自行车产品缺陷调查


【资料图】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保护消费者健康安全,消除电动自行车产品安全隐患,根据《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关于做好电动自行车缺陷调查工作的通知》(皖市监办函〔2023〕359号)要求,马鞍山市质检所联合博望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经销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可能存在的质量缺陷进行摸底调查。

此次摸底调查主要依据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围绕电动自行车产品尺寸限值、整车标志、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短路保护等安全技术指标开展调查。

调查现场,中心技术人员向相关电动自行车经销人员宣贯《产品质量法》、《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以及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等知识。帮助企业经销人员知悉产品标准要求,提升进货验收能力,严把进货质量关。

(来源:安徽省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

关键词:

来源:中国质量报
编辑:GY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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