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典型案例公布!淄博市一案例入选
(资料图片)
近日
山东省药监局公布了
第一批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
典型案例
淄博市一案例入选
• 淄博博山城西春华母婴用品店经营未经备案的化妆品、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
案件情况:2023年4月3日,博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博山城西春华母婴用品店经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现场发现所经营的5种小儿瑶浴系列产品外包装标示的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号均在2018年10月8日予以注销。经查,2021年10月7日至2023年4月3日当事人销售未经备案的小儿瑶浴系列产品893盒,尚未销售的小儿瑶浴系列产品317盒被执法人员依法查扣,涉案货值金额合计18109.64元。其中,现场扣押产品中有58盒(产品批号B180329,限用日期为2021年3月28日)是在产品备案期限内生产,已超过限用日期,未曾售出,货值金额393.24元。因涉案产品为顾客购买小儿瑶浴服务时赠送的产品,未收取费用,认定其销售未经备案的小儿瑶浴系列产品无违法所得。
查办结果:博山城西春华母婴用品店经营未经备案的化妆品、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应当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因涉案产品以婴幼儿为使用对象,依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山东省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从重处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小儿瑶浴系列产品317盒、处罚款180731.2元的行政处罚。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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