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社厅发文 聚焦办好“三件大事”

近日,省人社厅发布《关于推进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融合发展全面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质量的实施意见》提出,聚焦办好“三件大事”、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融合发展,实现培训对象普惠化、培训资源市场化、培训方式多样化、培训管理规范化,技能人才规模不断壮大,结构更加优化,发展环境明显改善。

到2025年,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开展就业技能培训75万人次、创业培训10万人次,培训高技能人才15万人以上、企业新型学徒10万人以上,以才引商、以才聚企效应逐步显现,推动实现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整合资源力量,完善院校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实施体系。各地要将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构建资源充足、布局合理、结构优化、方式科学的培训组织实施体系。重点建设25所省级以上优质高等职业院校,支持120所中等职业学校提升发展质量。坚持多方位培养职业教育师资力量,加强“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到2022年,每所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的比例达到60%。允许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按有关规定将15%的编制员额用于聘请兼职教师,按编制内人员标准拨付经费。支持院校间市场化共享实训资源,最大限度发挥实训设备设施作用。引进开发符合我省产业发展和地域特色经济的“职业培训包”,为劳动者提供定制式职业技能培训。注重解决“工学矛盾”,对企业职工、农民工等群体,采取弹性学时、累积学时的办法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通过校企合作、第三方机构、院校鉴定所(站)、竞赛选拔、职业资格鉴定等方式开展多元化评价。

统一培训标准,引领院校高质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坚持标准引领,组织行业企业和院校大规模开发符合我省高质量发展需求的行业企业评价规范和专项能力考核规范,积极引进省外成熟适用的职业(工种)评价规范,加强配套教材开发和题库建设,到2022年年底基本覆盖特色产业、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所涉主体职业(工种)。围绕就业重点群体,广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每年开展就业技能培训不低于15万人次,将参训人员培养成为高素质技能劳动者,促其实现稳定就业。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要加强与企业合作,紧密结合企业需求科学设置培训项目,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大力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每年培养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中高级学徒2万人以上。发挥院校资源优势,大力开展创业创新培训。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每年开展创业培训不低于2万人次。适应产业转型升级,着力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每年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不低于3万人次。

健全工作机制,促进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有序发展。完善全省统一的培训公共服务管理平台,实现培训标准、师资团队、培训资源和数据分析等信息化管理,畅通职业培训市场供求信息对接渠道。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取得的收入,在合理扣除当期需支付的实训设备和耗材购置、教材开发、水电等直接成本后,可按不超过60%的比例提取资金,用于核增单列管理的绩效工资总量,由学校自主分配,不受绩效工资水平控制线限制,不作为下一年度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基数。充分考虑培训课程开发、教材建设、师资培训、教学改革、实训设备升级改造等培训基础能力建设成本,以及实训耗材、培训场租和培训时长等综合因素,科学合理确定职业培训补贴标准,急需紧缺工种的培训补贴标准上浮10%。将职业技能培训纳入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质量评价体系,定期对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开展情况、政府各项支持政策实施情况、教师利益相关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标签: 河北   人社厅   办好   大事     
来源:河北日报
编辑:GY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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