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总工会发法律监督提示函:每周工作不超44小时

当前正处于返岗用工高峰期,如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近日,福建省总工会向全省用人单位发布《福建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

提示函明确,合理安排劳动者休息休假,合理安排劳动者工作量和劳动强度,确需安排劳动者加班的,按《劳动法》规定,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每月加班时间不超过36小时,并依法发放加班工资。网络餐饮平台对于连续送单超过4小时的,系统应发出疲劳提示,20分钟内不再派单。

提示函还要求,依法招用劳动者,不得招录童工,不对劳动者恋爱、结婚、生育以及性别、民族等方面进行就业限制。平台企业不违法限制劳动者在多平台就业。及时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如实告知劳动者相关岗位要求、劳动安全卫生、劳动报酬等基本情况;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协议,合理规定双方权利义务。

提示函中称,保障劳动者获得合理的劳动报酬,科学制定劳动报酬标准,按时足额向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建立合理的工资增长机制,逐步提高劳动报酬水平。工程建设和施工单位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以货币形式发放农民工工资。依法足额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各种书面或口头约定“工伤自负”、放弃参加社会保险等行为均不具有法律效力。鼓励平台企业通过购买人身意外、雇主责任等商业保险,提升就业人员保障水平。

关键词: 法律监督 福建省总工会

来源:澎湃新闻
编辑:GY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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