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厨垃圾须进“档案”新桥一企业未申报被罚一百元
餐饮单位的餐厨垃圾申报进“档案”,是餐厨垃圾规范管理的一部分。近日,新桥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对新南街沿街餐饮单位餐厨垃圾、废弃油脂开展专项检查,并对逾期未申报餐厨垃圾的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并责令整改。 此次专项检查主要检查餐饮单位废弃油脂收集器使用情况、台账登记情况等。经检查发现,其中有一家餐饮单位未向相关部门办理餐厨垃圾申报手续。执法队员当即询问负责人,对方表示因每天的餐厨垃圾产生很少,故未申报。秉承“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执法队员当场对其开展普法教育并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 次日,执法队员前往该餐饮单位开展复查,发现其仍未申报,执法队员再次进行普法教育,告知其行为已违反《上海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办法》第七条,并表示办理餐厨垃圾申报手续是餐饮单位的义务,餐厨垃圾产生量少不应成为其逃避义务的理由。依据《上海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执法队员结合案件案情以及当事人的态度,对其处以100元罚款。当事人在二次普法教育后承认了错误,表示会立即整改,今后一定合法、合规经营。 “处罚不是目的,规范才是根本。”新桥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加强对餐厨垃圾、废弃油脂的监管力度,同时强化宣传教育,形成长效机制,做到管理有方案、执法有目标、整治有效果,为食品安全和市民健康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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