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点“房钱”赌气醉驾,驾驶员与车主双双被罚 ——普陀警方侦办一起危险驾驶案件

只因价格问题与宾馆服务员发生口角,一男子竟赌气,冒险醉酒驾驶朋友的车回家,而同行朋友也未作劝阻,还一同上了车。近日,普陀警方就查获了这样一起危险驾驶案件,涉案男子与提供车辆的同行朋友双双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2年3月3日0时5分许,普陀公安分局白丽路派出所民警在真南路沿线设卡临检时,发现一辆黑色小轿车驾驶员潘某一身酒气,有酒驾嫌疑。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潘某体内酒精含量竟高达129mg/100ml。而潘某所驾驶的车辆正是坐在副驾驶位置上同样处于醉酒状态的韩某的,民警随后将潘某与韩某传唤至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后经医院抽血检测,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潘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56mg /100mL,已属于醉酒驾驶,所幸在被民警查获前潘某驾驶的车辆未发生交通事故。

原来,3月2日晚上,潘某、韩某同几个朋友在真陈路某饭店内小聚,席间喝了不少酒。考虑到喝过酒不能开车,两人决定就近找一家宾馆休息,准备第二天酒醒后再回家。谁知,两人在登记时因价格问题与前台发生了口角,可能受酒精影响,潘某一把拿过韩某小轿车的钥匙,提出开车与韩某一同回家。韩某作为车主,却在明知潘某已大量饮酒的情况下,未做任何劝阻,而是直接上车了潘某驾驶的小轿车。到案后,犯罪嫌疑人潘某、韩某对各自危险驾驶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潘某、韩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普陀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在明知驾驶员已经饮酒且要求驾驶机动车,仍将车辆提供给驾驶员使用的行为同样涉嫌违法犯罪。普陀警方将持续开展不定时、不定点的整治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集中行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清零。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酒后驾车严重威胁着交通安全,当你拿起钥匙发动汽车前,请想一想等你回家的家人,切莫抱着侥幸心理酒后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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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网站
编辑:GY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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