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防疫规定如何处罚?公安部门提示

东方网记者刘轶琳4月4日报道:今天上午,上海举行疫情防控工作第143场新闻发布会。据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张亚宏介绍,本次疫情以来,警方的工作得到了广大市民群众的积极主动配合,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但是,也存在着个别人员只顾个人利益、个人方便,违反防疫规定的现象,不仅干扰了防疫秩序,也影响了他人的工作生活。

日前,公安部门就几起典型案例陆续发布了通报:

第一个是应检未检,拒不配合核酸检测的。日前,松江一名男子故意躲避核酸检测,多次挂断工作人员的通知电话,闭门不出。在工作人员上门提醒他下楼做核酸后,他还故意出示微信名片二维码来糊弄检测人员,严重影响了核酸检测的工作秩序,已经被依法行政处罚。

第二个是擅自离开封控小区还拒绝佩戴口罩的。前几天,大家可能也在网上看到了这样一段视频:浦东一名男子不戴口罩,嘴里叼着烟,在大街上闲逛。这名男子是不听劝阻擅自离开封控小区的,被防疫巡控人员发现后,他不仅仍然拒不佩戴口罩,态度还相当恶劣。浦东警方已经对他依法做出了行政处罚,我们也发布了警情通报。这种行为,也是我们要坚决依法查处的。

此外,我们在工作中还发现,有些居民不遵守封控管理期间“足不出户”的要求,未经允许偷偷出门遛狗,或是擅自到小区门口取外卖,还有个别居民不配合防疫人员安排,发生口角甚至肢体冲突。

提醒大家,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市民们在微信朋友圈、微博等社交媒体上发布或转发涉疫信息时,一定要以权威部门发布的信息为准,切勿未经核实就自己编、随意发、随手转,不要成为谣言传播的推手,以免触犯相关的法律法规,也会对正常的防疫秩序造成影响。

日前,我们也发布了相关通告,明确了各类涉疫违法行为处罚的法律依据。在这里,我们要再次提醒市民群众,对于核酸检测应检未检、违反防疫规定、故意扰乱防疫秩序的,我们将秉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相应处罚,坚决维护防疫秩序。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涉疫违法犯罪线索的,可以拨打110报警电话进行举报。

关键词: 公安部门

来源:东方网
编辑:GY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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