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中院诉讼服务中心因疫情防控关闭,诉讼期限可申请顺延

根据江苏徐州市的疫情防控政策,目前除丰县法院、新沂法院和邳州法院外,徐州市中级法院与其他辖区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均已关闭。徐州市中院4月6日发布关于防控期间诉讼服务的提示,因疫情或防控措施耽误法律规定或法院指定的诉讼期限,当事人可根据规定申请顺延。

徐州市中院表示,该院与部分辖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已关闭,恢复时间视疫情和防控要求而定,当事人、代理人可通过“徐州法院诉讼服务网 ”办理立案、材料转接、延期开庭等诉讼服务事项。按防控要求可以出行的当事人、代理人可将材料邮寄至法院或递交法院值班室,无法邮寄或递交的可登录“徐州法院诉讼服务网”上传。

就“当事人可否申请顺延案件上诉等诉讼期限”,徐州中院回应称,《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拒事由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十日内可申请顺延期限。对因疫情或防控措施耽误法律规定或法院指定的诉讼期限,当事人可根据上述规定申请顺延,法院将综合考虑各事项决定是否准许,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至6日12时,徐州本轮疫情累计报告阳性感染者72例(不含外省市输入),其中确诊病例17例,4例待诊断,其他为无症状感染者;全市有封控区152个,管控区51个,防范区8个。

关键词: 服务中心

来源:澎湃新闻
编辑:GY653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媒体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网页或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应及时向本网站提出书面权利通知或不实情况说明,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或不实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依法尽快联系相关文章源头核实,沟通删除相关内容或断开相关链接。

  • 相关推荐

相关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