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因公司流动性阶段性紧张,未能如期支付两只债券利息
4月25日,阳光城(00671.SZ)发布公告,公司未能在4月25日按期足额偿付“20阳城01”及“20阳城02”本年度利息。两只债券已于4月25日开市起停牌。
阳光城解释称,主要是因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融资环境叠加影响,公司流动性出现阶段性紧张。
“20阳城01”发行规模为12亿元,“20阳城02”发行规模为8亿元。“20阳城01”票面利率为6.95%,每手(面值1000元)付息金额为人民币69.5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每手实际取得的利息为55.60元,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每手实际取得的利息为69.50元。
公告称,上述事项可能触发境内其他融资工具的相关条款,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召开持有人会议,并持续评估上述事项对公司法律、财务及运营的影响。为化解公司债务风险,公司正全力协调各方积极筹措资金,商讨多种方式解决相关问题。同时,公司将在地方政府和金融监管机构的大力支持、积极协调下,制定短中长期综合化解方案,积极解决当前问题。
公告披露了两只债券的最新信用级别:根据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2月20日出具的《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关于下调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等级的公告》,东方金诚信用评级委员会决定将公司主体信用等级由BBB下调至BB,评级展望为负面,将“20阳城01”债项信用等级由BBB下调至BB。根据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2022年2月24日出具的《大公关于将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调整为BB的公告》,大公决定将阳光城主体信用等级调整为BB,评级展望维持负面,“20阳城01”信用等级调整为BB。
关键词: 债券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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