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城固:8部门联合出台意见,切实加强妇女保护工作


(资料图)

民主与法制网讯(□董盼盼 通讯员李娜)近日,陕西省汉中市城固县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等七部门出台《关于建立对侵害妇女权益行为强制报告机制的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婚姻登记机关、医疗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等可能密切接触妇女的单位、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一旦发现有妇女遭受或者疑似遭受身体暴力、精神暴力、性侵害、欺凌虐待等严重侵害妇女身心健康情形,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妇联报案。发现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侵害的情形已经发生,应当在24小时内进行报告,同时将有关情况向其主管部门报告备案,由主管部门向同级人民检察院通报情况。

《意见》指出,各部门要积极履职,加强工作衔接和信息共享,为受侵害妇女提供医疗救治、心理疏导、法律支持、相关救助等全面帮助,检察机关要加大对侵害妇女权益刑事案件的提前介入及立案监督力度。对涉嫌犯罪的,要监督公安机关依法立案、规范取证,确保妇女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同时,检察机关要依法对侵害妇女权益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积极督促各部门认真履职,对工作中发现相关单位执行、监管不力的情况,可以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进行监督纠正。

《意见》的出台,是城固县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推动形成妇女权益保护工作合力的积极探索,是各部门推进妇女权益保护工作向纵深发展的有效举措,为全面保护妇女权益构筑了“防火墙”,确保辖区妇女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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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民主与法制网
编辑:GY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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