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进一步细化气象部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


【资料图】

6月12日,辽宁省抚顺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出台《关于印发抚顺市“十四五” 道路交通安全规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细化气象部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

《通知》明确抚顺市气象局作为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与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协调配合,开展道路设施、驾驶行为、车辆和天气等多源数据融合的道路安全性评价体系和评价制度建设,推进气象监测预警信息与公安交管、交通运输应急管控信息的互通融合,不断提升主动、精准防控道路安全风险隐患的能力和水平,并要求气象部门利用农村气象应急广播系统及时向农村群众推送交通安全提示内容。

下一步,市气象局将强化灾害性天气预警和交通安全信息发布合作,指定专人对接落实联动工作。市气象部门将制作暴雨、大雾、高温、强对流等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通过气象部门农村应急广播、气象灾害防御人员手机短信、交管部门官方抖音号等渠道对外发布。

(作者:孙蕾 责任编辑:刘淑乔)

关键词:

来源:中国气象报社
编辑:GY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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