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发布与境外证交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

3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

上交所表示,为进一步推进资本市场制度型开放,深化境内外市场互联互通,根据《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同日,上交所同时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指引第1号——存托凭证跨境转换》、《上海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指引第2号——中国存托凭证做市》,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关键词: 暂行办法

来源:上交所官网
编辑:GY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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