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业主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用于电梯增设

4月25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四川省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了解到,4月19日其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绵阳市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自2022年5月20日起开始实施,有效期5年。

《实施意见》提出调整动议表决比例,取消“一票否决制”,明确住房公积金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申请的方式和范围,还明确电梯增设所需建设、运行、维护等费用主要由业主出资的,政府给予一定补贴。

《实施意见》明确,既有住宅电梯增设所需的建设、维护、管理等资金由业主根据所在楼层等因素,充分协商后按认可比例共同出资。规划审查且竣工验收通过后,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业主,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电梯增设,总提取额度不得超过扣除政府补贴后,该户应支付的加装电梯分摊金额。业主可按有关规定要求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电梯增设。鼓励业主开设电梯增设资金共管账户,保障资金使用公开、透明,银行机构应予支持。

另外,《实施意见》提到,要积极支持多渠道筹集资金,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电梯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金融机构、保险行业、各类社会资本及相关产业投资基金参与电梯产业发展。

政府支持方面,《实施意见》称,既有住宅电梯增设新增部分不计入建筑面积,不计入各分户业主的产权面积,不办理不动产登记,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新增建筑面积不视为增加容积率,不征收增容地价。

关键词: 住房公积金

来源:澎湃新闻
编辑:GY653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媒体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网页或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应及时向本网站提出书面权利通知或不实情况说明,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或不实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依法尽快联系相关文章源头核实,沟通删除相关内容或断开相关链接。

  • 相关推荐

相关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