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庐江县罗河市场监管所严把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关 环球讯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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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已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守牢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安徽省庐江县罗河市场监管所对辖区内电动自行车销售主体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全面排查、做到底数明。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进行了地毯式摸排并登记造册。截至目前,辖区共有销售单位6家,无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现场督促负责人在《电动车消费者知情权告知书》上签字,并将告知书张贴于店堂显著位置。

广泛宣传、做到认识清。一方面做好《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法规宣传,在店铺醒目位置公示产品认证信息,告知消费者新国标电动自行车产品信息识别方法以及销售、使用违法车辆的危害和后果。另一方面,通过张贴宣传海报、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等方式进行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同时告知商户对头盔、充电器等产品进货时要做好进货查验,确保产品质量合格有3c认证。

强化监管、做到责任实。检查商户是否存在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擅自销售或在经营活动中从事拼装、加装、改装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建立进货查验和销售台账登记制度,严禁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无合格证、伪造认证证书等电动自行车。

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是一项长期性工作,罗河所将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坚持力度不减、措施更严,抓严抓牢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关,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葛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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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质量报
编辑:GY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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